试论免责及其条件。

admin2019-01-24  14

问题 试论免责及其条件。

选项

答案(1)免责即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因而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者“无责任”。免责并不意味着被免责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的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着免责的行为是法律所赞成的或支持的。免责的条件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有效补救免责和自助免责等。 (2)时效免责,指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违反法律的行为超过一定的期限将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因时间流逝而消失。 (3)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在我国,不仅大多数民事违法行为是受害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告诉才处理,而且有些刑事违法行为也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意味着当事人不告,国家就不会把法律责任归结于违法者,亦即意味着违法者实际上被免除了法律责任。 (4)自首立功免责,指对那些实施违法行为之后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5)有效补救免责,指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6)自助免责,指对于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即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自助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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