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三与李四共同盗窃,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受诉人民法院的院长胡蕊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弟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工作的,本案的审查起
张三与李四共同盗窃,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受诉人民法院的院长胡蕊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弟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工作的,本案的审查起
admin
2009-03-10
25
问题
张三与李四共同盗窃,李四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四在开庭审判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受诉人民法院的院长胡蕊是被害人的姐姐,受法院聘请对被盗文物价值进行鉴定的王五是被告人的弟弟,本案的审判长赵六,是刚从本市检察院调至法院工作的,本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就是由他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进行的。那么,本案中哪些人应当回避?
选项
A、李四
B、胡蕊
C、王五
D、赵六
答案
C,D
解析
证人不适用回避的规定;人民法院院长胡蕊并不一定参加本案的审判,所以不属于应回避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王五是鉴定人,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应当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赵六曾作为检察人员参加过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所以也应当回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J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2000年9月1日,甲欠乙20万元,清偿期为12月31日,由丙担任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是200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现甲到期不偿还债务,乙于2001年4月10日到法院起诉,要求甲履行债务。法院于同年6月12日做出判决,要求甲向乙偿还20万元债务,若甲
关于民事诉讼的支持起诉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关于挂失止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甲公司的下列哪些承诺(保证),如果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李某患有癫痫病,一日李某骑车突然犯病,将在路边玩耍的5岁儿童撞伤,花去医药费200元。该案责任应如何承担?()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长虹公司与新月公司钢材买卖合同一案,长虹公司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新月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200吨钢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长虹公司发现新月公司可能随时转移放在仓库里的钢材。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计算下列积分:
Dannywasjusttiredaboutthewaythingsweregoing.HismomcametotheschoolandwentonandontalkingaboutRickJackson.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妇于孕晚期出现腹痛及阴道出血,最可能的疾病是:
正确测量、记录心脏病病人脉搏的方法是
在Windows的“回收站”中,存放的( )。
某女年龄9岁,对下列哪一行为,相对人可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
金融工具就是金融资产。()
采购市场调查的主要方法包括________。
下列属于膳食调查的常用方法的是()。
A、Mr.Smithhassignedthecontract.B、Mr.SmithisunavailabletillThursday.C、Themanshouldhavecalledbeforethevisit.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