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元的房屋作价100万元投资A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逃避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与知情的乙私下达成协议,由乙购人甲在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0-04-10  40

问题 甲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元的房屋作价100万元投资A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逃避补足出资的义务,甲与知情的乙私下达成协议,由乙购人甲在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公司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D、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也不得要求乙补足该差额

答案A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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