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

admin2016-02-18  16

问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

选项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当事人的确定、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本题中陈某是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陈某对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谷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是法院不需要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所以选项A错误。谷某作为与行政处罚有利害关系的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乙市丙区人民法院。所以选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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