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投保人李大山给妻子苏日娜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李大山指定其母亲李丰华、儿子巴特尔、岳母萨日娜为苏日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事故发生时,李丰华已经死亡,关于李丰华保险金份

admin2018-02-05  61

问题 2015年3月8日,投保人李大山给妻子苏日娜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李大山指定其母亲李丰华、儿子巴特尔、岳母萨日娜为苏日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事故发生时,李丰华已经死亡,关于李丰华保险金份额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的,由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B、若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了各自的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C、若保险合同约定了三人属于同一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则由巴特尔、萨日娜平均享有
D、若保险合同约定了三人属于同一受益顺序且受益份额比例为1:2:3,则李丰华的份额由巴特尔和萨日娜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数名受益人中的一人先于保险事故发生而死亡或者丧失收益权.属于其应得的受益份额的处理规则。ACD选项正确,符合《保险法解释(三)》第12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B选项错误.保险合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法律依据为《保险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三)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四)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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