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罪名的分类。

admin2018-04-18  31

问题 论述罪名的分类。

选项

答案按照不问标准,可以对罪名进行不同分类。 (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类罪名是某一类犯罪的总名称。在我国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或同类法益)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十个类罪名。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 (2)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单一罪名,足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只能反映一个犯罪行为,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选择罪名,是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也可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概括罪名是指其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但只能概括使用,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概括罪名是介于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之问的一种罪名。从罪名本身没有选择余地的角度来看,它具有单一罪名的特点;但从其包含了多种行为,只实施其中之一就构成犯罪而言,它具有选择罪名的特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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