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孔某在不具备网吧经营许可条件的情况下,找到市文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杨某,在多次请吃送礼后,取得网吧经营许可证。后孔某又分别办理了网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某日,市文化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孔某的网吧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遂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
孔某在不具备网吧经营许可条件的情况下,找到市文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杨某,在多次请吃送礼后,取得网吧经营许可证。后孔某又分别办理了网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某日,市文化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孔某的网吧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遂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
admin
2011-01-28
38
问题
孔某在不具备网吧经营许可条件的情况下,找到市文化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杨某,在多次请吃送礼后,取得网吧经营许可证。后孔某又分别办理了网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某日,市文化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孔某的网吧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遂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孔某的网吧根本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杨某有违法办证的事实。不久,杨某受到撤职处分。
如果孔某要求听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应当在市文化局告知听证权之后的3日内提出
B、市文化局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通知孔某时间、地点
C、如果孔某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D、如果孔某不能亲自参加听证,应当委托律师1—2人代理
答案
A,C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A项正确。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B项错误。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C项正确。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D项错误。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9R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给学生以足够的关注和期望,学生在得到激励和赏识后常常表现出积极学习的行为。这种心理效应是()。
2016年10月5日,由中国企业采用全套中国标准和中国装备建造,连接埃塞俄比亚和吉布提两国首都的非洲第一条现代电气化铁路正式通车,标志着中国铁路首次实现全产业链“走出去”。该条现代电气化铁路是()。
根据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将其作为必修课,其主要内容包括()。
认识和理解教育的本质,可以从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以及()等方面来看。
课程计划是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育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是:以_______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_______思维为主要形式。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属于()。
2014年7月3日至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进行了国事访问,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交换意见。这是习近平2013年就任国家主席以来首次专程对单个国家进行的访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列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是()。
光纤电缆一个显著的优点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双向传输。()
随机试题
啤酒酿造用水只要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即可。
成人面神经切断后,经过多少时间神经移植无可能性
属于医德意识现象的是( )。
从定性角度看,下列关于个人财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8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风险自保是指当风险损失发生时,直接将损失摊人成本或费用,或冲减利润。风险自担是企业有计划地计提风险基金。()
下列各项中,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甲是妇幼医院的护工,在医院工作多年。最近甲的女儿生了重病,急需用钱。甲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将婴儿乙偷走,并向乙的父母索要赎金10万元。甲的行为成立()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良好程序设计风格的是
设有以下定义:classperson{intnum;charname[10];public:voidinit(intn,char*m);┇};personstd[30];则下面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