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甲是自己的熟人,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2023-03-13  17

问题 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甲是自己的熟人,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还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     A、C两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毕为标准,可分为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两种。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发现乙是熟人时,甲自动放弃犯罪,犯罪行为中止是由犯罪分子本身意志决定的,不符合犯罪未遂的含义。
    B项不选,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的一种未完成形态。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或者已经将预备行为实施完毕,在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犯罪预备行为,不再着手实行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主动中止了犯罪行为。题干中,甲已经对乙实施暴力,即已开始实行犯罪行为,后来在犯罪过程中主动停止了犯罪行为,符合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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