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2016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境外进口A型号高档化妆品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2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5万元、包装费10万元。 (2)将上月外购的成

admin2017-10-30  23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2016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境外进口A型号高档化妆品一批,海关审定的货价2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5万元、包装费10万元。
(2)将上月外购的成本为100万元的化工原料全部发往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B型号高档化妆品;乙公司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无B型号高档化妆品的销售价格。
(3)将委托乙公司加工收回的B型号高档化妆品全部领用继续加工成C型号高档化妆品,加工完成后将其中的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25%;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甲企业进口A型号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200×25%=50(万元)
B、(200+20)×25%=55(万元)
C、(200+20+5+10)×25%=58.75 (万元)
D、200÷(1+25%)×25%=40(万元)

答案C

解析 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应当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1u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