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世纪欧洲封建君主制的演变过程。

admin2010-12-21  67

问题 试述中世纪欧洲封建君主制的演变过程。

选项

答案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君主制的演变过程中,先后出现过以下三种封建君主制统治形式: (1) 封建割据君主制。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9世纪末叶,封建制度在欧洲已居主导地位,形成了不同等级的领主统治。大领主的势力日益扩大,他们与小领主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封主与附庸的关系,割据一方以对抗国王。这种分裂割据的状态造成两个后果:一是所谓“国家”只具有单纯的地理意义,与现代政治学所定义的主权、领土和人民“国家三要素说”不可等量齐观。任何一个“国家”范围内都有许多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相当独立的政治单位——领地。二是作为一“国’’之君的国王实际上只是一个大领主,或者说是大领主集团中的首席领主,其统治权往往不超出自己的领地。而其他大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的权力不受国王的干预。国王与大领主虽然是封君与封臣的关系,但大领主只按封建契约规定的义务服从国王,一旦国王违约或不能履行保护和维持责任,则导致君臣关系破裂。国王与大领主之间的这种松弛的主从关系是封建割据君主制的核心。 (2) 等级君主制。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12世纪起,随着城市的兴起,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及市民等级的出现,封建分裂状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尖锐的矛盾,中小土地占有者愈来愈要求打破封建割据,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赋税制度,抑制各封建主之间进行的战争和掠夺。在这种条件下,国王依靠中小领主和城市市民的支持,开始实行等级君主制,设立等级代表机构,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等级会议的决议对君主没有约束力,君主只是在建立军队和征收新税时才召开会议。君主召集等级会议的目的,是想削弱大封建主的权力,把立法、司法、军事、税收、铸币等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 (3) 专制君主制。专制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专制君主制意味着,国家最高权力全部集中在君主一人之手,其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内市场的形成使封建欧洲内部的资本主义因素迅速成长,新兴市民阶级要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统一国家的立法、司法和币制,发展商品货币经济。二是大部分封建贵族也希望从工商业的发展中获得额外的收入,主张中央集权,扩展国家版图,促进海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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