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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题。(2010—卷二—95~97,任)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题。(2010—卷二—95~97,任)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02-25
29
问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题。(2010—卷二—95~97,任)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答案
B
解析
①《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故A项错误。
②《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执行财产刑时,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有中止执行与驳回两种处理方案,故C项错误。
④《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债务应限于“正当债务”,而非“所有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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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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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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