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外人可以干扰你的梦境意识,这是真的吗?科学家使用一项最新技术秘密地对志愿者进行训练,让志愿者大脑联想的垂直条纹与红色联系在一起,水平条纹与绿色联系在一起。最终当志愿者看到垂直条纹时,会认为他们看到的是红色。研究报告说,这是首次实验证实了处理来自眼睛基本视觉
外人可以干扰你的梦境意识,这是真的吗?科学家使用一项最新技术秘密地对志愿者进行训练,让志愿者大脑联想的垂直条纹与红色联系在一起,水平条纹与绿色联系在一起。最终当志愿者看到垂直条纹时,会认为他们看到的是红色。研究报告说,这是首次实验证实了处理来自眼睛基本视觉
admin
2018-09-04
34
问题
外人可以干扰你的梦境意识,这是真的吗?科学家使用一项最新技术秘密地对志愿者进行训练,让志愿者大脑联想的垂直条纹与红色联系在一起,水平条纹与绿色联系在一起。最终当志愿者看到垂直条纹时,会认为他们看到的是红色。研究报告说,这是首次实验证实了处理来自眼睛基本视觉信息的大脑皮层第一部分V1和V2区域可以形成联想学习能力。也就是说,可以将联想信息植入其他人的大脑意识,而被植入者不会意识到这一过程的发生。根据这段文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科学家发现了大脑具有联想学习能力的原因
B、科学家证实了人的梦境意识可能受外力干扰
C、志愿者在绿色与水平条纹之间没能产生联想
D、科学家将联想信息植入“V1”和“V2”区域
答案
B
解析
文段首句以“外人可以干扰你的梦境意识,这是真的吗”引出话题,后文以科学家的实验对此进行回答。由后两句的“这是首次实验证实了……也就是说。可以将联想信息植入其他人的大脑意识,而被植入者不会意识到这一过程的发生”可知,科学家的实验证实了外人可以干扰你的梦境意识,B项正确。A项,文段只是说V1和V2区域可以形成联想学习能力,并未涉及“原因”,排除;C项的“没能产生联想”与文意相悖,排除;D项,文段说的是把联想信息植入“人的大脑意识”,而非V1和V2区域,排除。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s3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本硕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行测(本硕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策略博弈的本质在于参与者的决策相互依存,这种相互作用通过两种方式体现出来:第一种方式是序贯发生,参与者轮流出招;第二种方式是同时发生,参与者同时l叶J招,但是不论如何,每个人必须明白这个博弈中还存在着其他的积极参与者,每个人都要将自己置身在他人的立场上,来
2008年,某市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98.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1.8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6235.9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7350.43亿元,增长11
2008年,某市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98.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1.8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6235.9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7350.43亿元,增长11
去某地旅游,旅行社推荐了以下两个报价方案:甲方案成人每人1000元,小孩每人600元;乙方案无论大人小孩,每人均为700元。现有N人组团,已知1个大人至少带3个小孩出门旅游,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
除了企业购买外,过去5年中购买一辆新的刚刚出厂的汽车平均价格增长了30%。在同样时期中,购买汽车的开支占家庭平均预算的比例并未发生变化。因此过去的5年中家庭平均预算一定也增加了30%。以上论述依据下面哪个假设?()
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全新的高科技手段。各个国家纷纷推出相关的措施和计划。然而,数字技术毕竟只是技术手段,最终不可能代替人类的智慧和精神。如果没有正确的理念加以引导,它可能堕落成“数字陷阱”。虚拟性有可能让一种文化变成一种“真实的”幻境,同
①干细胞的重要性奠定了其在医药卫生、科技产业、国防等领域内的重要地位②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之初就宣布取消前任总统对干细胞研究的限制③干细胞因其在生命科学、新药试验和疾病研究这三大生物医药领域的重要作用受到全世界医学界和政治人物的关注④2009年,美国F
科学家说,由于海下“风车”的叶片转动装置是开放式的,因此不用建靠水坝。此外,由于海水水流中的能量密度在同比情况下比空气大许多,因此发电设备尺寸相对较小。比如,同一兆瓦的普通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风车的叶片直径需达到55米左右,但海下“风车”的叶片直径只需20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A、腹腔动脉B、肝总动脉C、脾动脉D、胃网膜右动脉E、肝固有动脉供应胃小弯右侧部的血管起自()
关于显像剂的叙述,错误的是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图4-8所示结构在斜杆CD的中点作用一铅垂向下的力F,杆AB水平,各杆的自重不计,铰支座A的约束力FA的作用线应该是()。
《安全生产法》对“三同时”的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必须与()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全站仪的功能有()。
通常,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的内部时滞()。
论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深化的重点问题。
在SQL语句中,插入一条新记录采用的命令是
A、Heispraisedbyhisteacher.B、Hegetsapayrise.C、Heispromoted.D、Hegetsanewbook.C对话中,女士对男士的晋升表示祝贺,男士对此表示感谢,并说自己感觉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