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9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dmin2021-10-13  36

问题 甲于2009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选项 A、2010年3月22日
B、2010年3月27日
C、2011年3月22日
D、2011年3月27日

答案B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3月28日~2010年3月27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r7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