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表6-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问题】 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

admin2015-07-14  31

问题 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表6-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问题】
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N四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出赶工费。如果该项目投人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在I、J、K、N四项工作中,只有J工作为关键工作,其他三项工作都有大于1周的总时差,所以I、K、N多延长1周不会影响计划工期,只有J工作延长l周,总工期将延长1周。若将J工作的持续时间缩短l周,只需增加赶工费2万元,小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净收益5.6万元,因此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 具体分析如下: 关键线路为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本题的关键线路为:A、C、G、J、M。其中,I、J、K、N四项工作各自拖延1周的影响如下: (1)I的总时差为4周。2-3-6-10的线路与2-5-8-10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时间之差就是I的总时差:(9+7+12)-(7+5+12)=4(周)。 (2)K的总时差为13周。8-10-11的线路与8-11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之差就是K的总时差:12+7-6=13(周)。 (3)N的总时差为9周。8-10-10的线路与8-9-11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之差就是N的总时差:12+7-10=9(周)。 (4)J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拖延1周,会影响总工期1周。

解析 主要考查压缩工期时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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