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正常情况两日应当送达,但该快件于10月13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正常情况两日应当送达,但该快件于10月13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
admin
2014-04-26
31
问题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正常情况两日应当送达,但该快件于10月13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
选项
A、B公司所发出的快件属于绝对无效的承诺
B、双方之间合同成立
C、如果A公司在10月13日收到B公司回复快件时立即拒绝,B公司的承诺无效
D、A公司要约有效期自10月7日起算
答案
2,4
解析
本题涉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关逾期承诺的规定。A选项不正确,因为逾期的承诺不是绝对无效的承诺。B选项正确,因为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本题载有承诺的信件是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寄出的,应为有效承诺,该题要约人又没有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C选项也正确,此种情况属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m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关于聚众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职工王某与李某同住某市的一单元楼里,王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低,同时又面临下岗的可能整天忧心忡忡。相反,李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王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
下列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有:()
赵某系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老嫌公司待遇太低。一天在翻阅客户资料时,发现一投保人崔某是自己的远房亲戚,于是他找到崔某让其去找一些医疗发票并提出交通事故赔付,至于赔付的事情他来搞定,事后七三分成。崔某果然搞来10来万元的医疗发票,而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崔
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调解处理。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关于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下列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某核基地高级工程师谢某,在国外进修期间接受境外间谍机构任务,回国后多次秘密非法侵入某核基地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核技术秘密送往国外,后被我国安全机关查获。谢某的行为构成:()
甲于1992年3月5日犯A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1996年11月21日,张某又犯B罪,B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那么A罪的追诉期限的结束时间应为:()
依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证据认定的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对其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预售商品房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何者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随机试题
硬质合金能切削高速钢刀具无法切削的难车削材料。()
A.西地兰B.卡维地洛C.硝普钠D.硝酸甘油老年男性,急性心肌梗死后第2天开始出现胸闷、心悸、咳嗽,体检:BP145/95mmHg,心率98次/分,律齐,双侧肺底中小水泡者,治疗应首选
天行赤眼的主要特点是:
百日咳的并发症有
革兰阴性细菌脂多糖毒性部分是
我国出口许可证工作的主管机构为()。
资产管理业务的禁止行为包括( )。
走查是对软件进行静态测试的一种方法,以下不属于走查活动的是______。A)计划走查会议B)准备测试用例C)执行走查以发现和改正错误D)在走查过程中程序员逐渐讲解自己的程序
Icanstillremembermyfirstdayatschool.Iwasonly6yearsoldatthattime.Itwasaverybigroom.Isatatthedesknear
...andthe17othercountriesthathavecommittedtroopstoIraq.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