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张某于2007年1月10日知道李某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贾某提起诉讼。2007年7月10日,张某因车祸死亡,直到2007年12月10日才由有关机关为李某指定新的代理人赵某。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

admin2009-03-15  44

问题 公民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张某于2007年1月10日知道李某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贾某提起诉讼。2007年7月10日,张某因车祸死亡,直到2007年12月10日才由有关机关为李某指定新的代理人赵某。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应当在(    )之前对贾某提起诉讼。

选项 A、39457
B、39649
C、39792
D、39609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①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0日中止;②12月10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5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7年1月10日~2008年1月10日向后顺延 5个月,至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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