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dmin
2014-03-16
24
问题
《刑法》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选项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规则
C、该法律条文属于非规范性条文
D、该法律条文总是附属于刑法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
答案
A,B
解析
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直接表述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技术内容(如专门法律术语的界定等)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它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的。据此,A、B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法律原则又称法的原则,下列关于法的原则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大清律例》律文之后所附的条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下列关于律例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
王某是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因王某坚持不进行违法交易而遭到其他股东的反对。在股东代表大会上以王某不适宜从事公司管理工作为由通过决议解除了其董事职务。王某不服,认为其任期尚未届满,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没有法律依据,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如何认定和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张某故意伤害同监犯人。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
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有旧自行车一辆闲置,于是委托某二手商店出售。甲与二手商店的法律关系属于:()
随机试题
A.休克B.恶心呕吐C.腹痛D.黄疸E.发热急性胰腺炎的主要临床表现是
痉挛的弊端是
暗室内用伍氏灯照射犬病变区可使感染的毛发发出绿色荧光的真菌是
促使胃排空的药物为
以下不属于财产权特征及内容的是()。
下列职责中,属于监理员职责的是()。
目前,我国债券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
上海市A公司因调整公司营销战略,将其在惠州市的一处闲置下来的办公用房卖给重庆市B公司。销售该办公用房的合同在北京市签订,并已收到预收房款。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应当是()。
车船税中对应税车船实行的税率形式是()。
下列税种中属于国税局系统征收管理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