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
admin
2013-10-26
26
问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效力。《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故ABD项正确;至于C,如果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其另行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行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可以设定质押的有()。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
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中,与适用不安抗辩权须具备的条件相同的是()。
合同的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的法律事实被称为()。
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不包括()。
舒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舒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舒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是()。
邓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邓某生有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邓某的上述亲属中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的是()
随机试题
叶菜类原料如果采用盐水洗涤,一定要控制盐的浓度和________。
Whatiscountertrade?
我国民法调整各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女,29岁。交通事故致颌面部闭合性损伤合并颅脑损伤,已发生吸入性窒息。应采取的抢救措施是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规定业主经与监理单位协商后方可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为避免双层隔声窗产生共振与吻合效应,两扇窗玻璃在安装与选材上应注意:
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矿产资源及其主要分布国,下列对应错误的是()。
“向罗马进军”
Questions1-4Thetexthas7paragraphs(A-G).Whichparagraphcontainseachofthefollowingpiecesofinform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