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老板出资10万元与黄老板合伙在上海市闸北区开了一家饭店。后章老板不幸因车祸遇难,其8岁的儿子章子华向闸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老板归还10万元及应分得利润。对此,闸北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3-11-20  23

问题 章老板出资10万元与黄老板合伙在上海市闸北区开了一家饭店。后章老板不幸因车祸遇难,其8岁的儿子章子华向闸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老板归还10万元及应分得利润。对此,闸北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起诉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关键在于判断章子华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章老板死亡,其子章子华成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章老板在该饭店中的出资及利润,所以可以成为适格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本案符合起诉的条件,所以,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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