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

admin2022-12-19  15

问题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罚,应采用

选项 A、吸收原则
B、简单相加原则
C、并科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

答案D

解析 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原则。《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故对于数个有期徒刑的并罪,应采用限制加重原则。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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