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乙方)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详细分析,认为居民楼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过分保守。乙

admin2016-01-05  57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乙方)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详细分析,认为居民楼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过分保守。乙方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后得出结论,认为砖混结构可以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要求,同时增加使用面积、降低造价。乙方为此书面建议甲方将框架一剪力墙结构改为砖混结构。最终乙方中标,其建议也被甲方采纳。双方于2012年5月5日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
    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0.7周。A工作是关键工作。
事件二:
    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施工单位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方元,且使B工作延误1.5周。B工作的总时差为2周,自由时差为1周。
事件三:
    施工单位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0.5周,窝工损失2万元。C工作为关键工作。
事件四:
    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安装调试工作D延误0.5周,损失12万元。D工作为关键工作。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乙方的索赔是否应予以批准?为什么?

选项

答案索赔分析如下: 事件一: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此业主应给施工单位补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 事件二: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索赔成立。但B工作延误的1.5周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施工单位工期补偿,但应给补偿相应的费用。 事件三: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使C工作延长,索赔不成立,故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事件四:由于施工单位安装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索赔不成立,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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