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5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dmin2017-06-23  28

问题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5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选项 A、2016年3月1日
B、2016年4月1日
C、2017年3月1日
D、2017年4月1日

答案D

解析 (1)买卖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5年4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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