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60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60题)
admin
2018-07-03
34
问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60题)
选项
A、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
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
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之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在与丙的买卖合同中,乙寄售行直接作为买卖合同一方,因此,是以行纪人而非居间人身份出现的,这就说明甲与乙订立的是行纪合同而非居间合同,故A项错误。
《合同法》第421条第1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行纪合同中,虽然行纪人是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是,由于其以自己名义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题中,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当向合同一方的出卖人乙主张违约责任,故C项正确。
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据此,乙将该仪器以高于约定价格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由于双方未就此做出约定,因此,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应属于委托人甲,故B项正确。
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对于多支付的100元费用,应由行纪人乙负担,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Z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博和张磊因为分割父母遗产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乙被依法宣告失踪后,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则关于本案的适用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仲裁机构对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B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B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租赁乙的房屋进行餐厅经营,顾客丙在餐厅用餐的过程中与顾客丁发生争执,在扭打的过程中丙将餐厅的冷柜和桌子砸坏,在甲找丙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将丙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则乙和顾客丁在本案中可能的诉讼地位是:()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
甲因为生意需要向乙借钱,债务到期后甲一直躲避不见乙,在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乙得知甲有大量转移存款和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关于本案的保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80题)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是:()
随机试题
正确的叩诊手法不包括
与影响X线减弱的因素无关的是
触酶试验用的阳性质控菌是
A5°~15°B15°~30°C30°~40°D40°~50°E50°~60°肥胖患者静脉注射时进针角度是
女,29岁,G1P0。停经36周,双胎妊娠。在第二个胎儿娩出后阴道出血约500ral。检查见胎盘、胎膜完整,子宫时软时硬,轮廓不清,阴道出血为暗红色,病人神志淡漠,面色苍白,血压80/60mmHg,脉率120次/分。产妇产褥期最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是
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属于分析和预测经济波动的指标体系中的()。
容易使孩子养成自我中心,骄横跋扈、疏懒散漫、贪婪无度的“霸王”心态的家庭教养模式是()。
Youcanfindallkindsmessagesinjust【M1】_________afewminuteontheInternet.It’slikegoingtoa
巳知椭圆G的中心在坐标原点,长轴在x轴上,离心率为,且G上一点到G的两个焦点的距离之和为12,则椭圆G的方程为____________。
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叫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