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1题)

admin2014-09-16  29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1题)

选项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核心考点在于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规定。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简易程序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第二,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无需受严格顺序的限制。第三,庭审笔录的具体内容。第四,裁判文书简化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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