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14题)

admin2019-06-28  30

问题 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14题)

选项 A、法律编纂
B、法律清理
C、法律汇编
D、法典编纂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立法的含义。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当代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和法律清理。法律编纂和法律清理是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权限从事立法性质的工作。ABD不选。法律汇编,顾名思义,就是将现有的法律条文进行汇合整编,不涉及法律的改动,不具有法律效力。故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VK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