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

admin2008-08-07  42

问题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题中选项A符合第17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共同财产,当选。选项B符合第17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共同财产,当选。选项C属于第18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归赵某个人所有,当选。选项D属于第17条第四项的赠与财产,但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赵某,所以是共同财产,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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