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18年4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总价款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

admin2019-10-25  33

问题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18年4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总价款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辆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
若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则(    )。

选项 A、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B、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
C、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
D、抵押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E、因为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故抵押权不成立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及抵押权。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案中,虽然合伙人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 “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该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果农和银行)无效,故水果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均为有效。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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