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

admin2012-08-10  35

问题 试论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

选项

答案亚里士多德把政体解释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政治所由此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他又对政体进行了划分,标准有二:主权属于多少人来掌握;统治的目的,即为了实现全体市民的利益,还是只为实现自己或少数人的利益。由此标准,他将政体分为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前三种是正宗政体,后三种是变态政体。 亚里士多德提出,不存在任何环境下总是好的政体,政体需要由不同人民的特殊要求来确定。 他向往雅典政制,并罗列共和政体的好处:代表的人数多,意见、智慧、力量、美德的总和就多;动摇一个人的感情容易,而动摇全体人的感情就难,所以共和政体最稳定;由于多数人参与政治,就会减少纷争和内乱,因为每项决定反映的都是多数人的意志。 他还提出了政体职能问题,即国家职能。认为任何一种政体都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就是它的立事职能、执行职能和司法审判职能,通过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它的治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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