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

admin2009-04-13  28

问题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入伙、退伙的债务承担问题。合伙企业入伙的效力包括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后的合伙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70万元的债务是在古某退伙后,合伙企业解散时的债务,古某不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古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只是在其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负债50万元,这是对外的责任,不涉及合伙企业内部的合伙人之间怎样安排债务。所以答案应该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RMA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