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20-11-10  16

问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E、宪法修正案草案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答案C,E

解析 在《宪法》中,没有对宪法的修改程序作专章的规定,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可知,我国拥有修改宪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但是,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由主席团公布。C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53条第2款,宪法的修改,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宪法修正案的草案尚未通过公布,不具有法律效力。E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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