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贷款。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贷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A公司增值

admin2009-02-15  24

问题 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双方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贷款。但A公司在4月2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贷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

选项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答案D

解析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当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两种:第一,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第二,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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