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构成表见代理的有( )。

admin2021-08-10  9

问题 下列情形构成表见代理的有(    )。

选项 A、张某伪造甲公司公章,假冒甲公司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乙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被盗,乙公司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但刘某仍持有该被盗授权委托书以乙公司的名义与知晓被盗事宜的相对人签订合同
C、段某超越代理权限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D、胡某辞职后仍利用原单位职务和合同专用章与不知情的丁公司进行一笔交易

答案C,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据此,C、D项表述符合本条规定的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选C、D项。一般而言,下列情形不应认定为表见代理:(1)行为人伪造他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2)被代理人的公章、合同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等遗失、被盗,或者与行为人特定的职务关系已经终止,并且已经以合理方式公告或者通知,相对人应当知悉的。可见,A、B项不应认定为表见代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PL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