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自筹资金新建的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并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270天,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按人工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的40%计取,规费和税金按人材机费、管理费和

admin2020-04-17  11

问题 某企业自筹资金新建的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并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270天,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按人工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的40%计取,规费和税金按人材机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1%计取;人工费平均单价按120元/工日计,通用机械台班单价按1100元/台班计;人员窝工、通用机械闲置补偿按其单价的60%计取,不计管理费和利润;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发生相应的措施费,措施费按其相应工程费的30%计取,对工程量清单中采用材料暂估价格确定的综合单价,如果该种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暂估价格不符,以直接在该综合单价上增减材料价差的方式调整。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如图5-D-1所示)和相应的设备使用计划,项目监理机构对其审核时得知,该工程的B、E、J工作均需使用一台特种设备吊装施工,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该台特种设备由建设单位租赁,供施工单位无偿使用。在设备使用计划中,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台特种设备在第80日末租赁进场,第260日末组织退场。

事件2:由于建设单位办理变压器增容原因,使施工单位A工作实际开工时间比已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时间推迟了5天,并造成施工单位人员窝工135工日,通用机械闲置5个台班。施工进行70天后,建设单位对A工作提出设计变更,该变更比原A工作增加了人工费5060元、材料费27148元、施工机具使用费1 792元;并造成通用机械闲置10个台班,工作时间增加10天。A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①推迟开工造成人员窝工、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5天的补偿;②设计变更造成增加费用、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10天的补偿。
事件3:施工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25规格的带肋钢筋材料单价为暂估价,暂估价价格3500元/t,数量260t,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了招标,以3600元/t的价格购得该批钢筋并得到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完成该材料130t进行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材料实际采购价格比暂估材料价格增加了2.86%,所以该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应调增2.86%,调整内容见表5-D-1。已知:该规格带肋钢筋主材损耗率为2%。

事件4: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1万元(含税),施工单价计划将D、G、J工作按流水节拍30天组织等节奏流水施工,以缩短工期获取奖励。
【问题】
事件2中,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两项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可索赔费用数额是多少?可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事件二中,A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索赔①“推迟开工造成人员窝工、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5天的补偿”不成立。 理由:超过了索赔时限(28天)。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②“设计变更造成增加费用、通用机械闲置和拖延工期10天的补偿”成立。 理由:设计变更是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A工作是关键工作,导致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且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程序提出了索赔。 (2)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费用:{[(5060+27148+1792)+(5060+1 792)×40%]×(1+30%)+(10×1100×60%))×(1+11%)=60342.97(元)。 (3)可以索赔的工期为10天。 理由:由于办理变压器增容和设计变更均属于建设单位责任,并且A工作是关键线路的关键工作,会导致总工期延长10天,所以可以得到10天的索赔。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PF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