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火车站派出所干警林某、刘某抓获贩卖火车票的票贩子李某。在派出所讯问李某时,李拒不承认贩卖火车票,刘某、林某二人很恼火,对李拳打脚踢,并用警棍电击,致李某昏厥。李承认了贩票事实,刘、林二人作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5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每天将李某押至火车站广

admin2009-04-23  25

问题 某火车站派出所干警林某、刘某抓获贩卖火车票的票贩子李某。在派出所讯问李某时,李拒不承认贩卖火车票,刘某、林某二人很恼火,对李拳打脚踢,并用警棍电击,致李某昏厥。李承认了贩票事实,刘、林二人作出处罚决定:捆绑示众5天以示惩戒。具体做法是每天将李某押至火车站广场,胸前挂“票贩子”的标志牌,并由车站工作人员王某,代为看管。王某在此期间,对李某有殴打伤害行为。后查明,李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请回答问题:

选项 A、刘、林二人的殴打伤害行为
B、王某的殴打伤害行为
C、被捆绑示众的行为
D、被侮辱造成的精神损害

答案1,2,4

解析 A、C项的刘、林的殴打伤害行为,是派出所干警执行职务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 (2)、(3)项的规定,受害人李某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至于B项,王某是车站工作人员,虽然其不是行政机关的成员,但是因为其行为是派出所委托车站所为的行为,根据委托代理关系,王某实际上是以派出所的名义行使职权,当然,该行为的结果就应该归于委托人,即派出所,所以,B也为符合题意的选项。《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3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而对于D项,我国国家赔偿的损害标采取的是有限赔偿原则。其中有限性的一个表现就是,赔偿财产损失而不赔偿精神损失,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采取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承担责任的方式。这说明,对于精神损害,是不能请求国家赔偿的,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方式不属于赔偿的方式,而是赔偿以外的其他责任形式。
   根据以上规定,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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