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渎职罪说法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渎职罪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9-01-18
34
问题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渎职罪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虽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构成本罪
B、本罪的客观方面既可以是滥用职权,也可以是玩忽职守
C、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又实施食品安全渎职行为的,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解释同样适用于食品安全渎职罪,故应当选择A项。食品安全渎职罪的一大特点就是将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一并加以规定,这就导致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故应当选择B、C项。对于D项,司法实践基本上废除了牵连犯等处罚原则,我们要掌握一个原则,如果刑法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对处罚原则作出规定的,通常情况下是按照数罪并罚来处理的。故应当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N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辨析28)请对“因为刑法分则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所以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011年单选12)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2007年单选8)甲教唆15周岁的乙实施盗窃,乙按照甲的教唆盗窃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理解“一方生活困难”?(2)离婚时适用经济帮助
试述假释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人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下列选项中,属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民事主体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超出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所能理解的程度时,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应当认定为原始取得的是()。
以下当事人中,可以成为某本书作者的是()。
随机试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泰勒原则的实质是什么?
第二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只是量刑不当,应当
循环血液中的异常物体随血流运行,堵塞血管腔的过程称为
A.氨酚待因片B.氨酚氢可酮片C.氢可酮D.氯胺酮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如何鉴别咯血与呕血?
一类机房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之间。
背景材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座7×30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作了以下主要检验内容:混凝土强度、T梁的宽度和高度、梁长、支座表面平整度以及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在质量控制方面,开展了主梁预
________指重新组合原有认知系统中某些构成要素或成分,调整各成分间的关系或建立新的联系,从而应用于新情境。
midasWWW是基于(58)系统的浏览程序。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