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
admin
2022-07-08
30
问题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 )。
选项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答案
B
解析
(1)甲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得撤销;(2)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南四环的一块居住用地;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13年2月21日,按照建筑规划,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擎峰”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甲公司指定类型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
2015年,甲、乙、丙、丁各出资2万元、3万元、5万元、4万元,购买一台大型柴油机。三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2016年,甲由于经营超市亏损倒闭,准备将自己手中的份额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戊,甲通知了乙和丙,唯独忘记通知丁。甲在通知中仅载明
2015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
关于公司收购中的优先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有()。
甲是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共取得分配的利润5万元。后来,甲因故退伙,退伙清算时甲从该合伙企业分得财产2万元。甲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数额是()万元。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受让方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价款。下列有关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的表述中,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的是()。
经相关行业部门测算,某地区家具建材市场份额总量为1000亿元,该地区从事该行业的主要企业共有3家,甲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50亿元、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350亿元、丙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为400亿元,关于该数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会计师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IwasafreshmanincollegewhenImettheWhites.Theywerecompletelydifferentfrommyownfamily.JaneWhiteandIbecamefr
视网膜血管瘤特征性的表现是()
婚前保健服务应包括
下列官能团极性最大的是()
人民法院应当为下列哪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随沥青含量增加,沥青混合料试件的饱和度和流值将按相似的曲线递增。()
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缆芯的相间额定电压不得低于以下哪项电压?
Thehumannoseisanunderratedtool.Humansareoftenthoughttobeinsensitivesmellerscomparedwithanimals,【B1】______this
在VisualFoxPro中,假设教师表T(教师号,姓名,性别,职称,研究生导师)中,性别是C型字段,研究生导师是L型字段。若要查询"是研究生导师的女老师"信息,那么SQL语句"SELECT*FROMTWHERE"中的应是( )。
Thebiggestsafetythreatfacingairlinestodaymaynotbeaterroristwithagun,butthemanwiththe【C1】______computerinb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