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时,可以向下列哪些主体发出司法建议?

admin2009-03-10  37

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时,可以向下列哪些主体发出司法建议?

选项 A、作为原告的公民的所在单位
B、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
C、与被告同级的行政监察机关
D、与被告同级的人事机关

答案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诉解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下列执行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的处罚。因此,C与D是正确的。而B项错在应向被告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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