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H建筑公司经理张三为达到出国观光的目的,遂向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送礼约5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张三赴赌场赌博,赢10万元,回国将一半赌金赠与本村小学。不久因张三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

admin2008-12-16  32

问题 [案情]
  H建筑公司经理张三为达到出国观光的目的,遂向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送礼约5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张三赴赌场赌博,赢10万元,回国将一半赌金赠与本村小学。不久因张三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5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张三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李四商议对策,恰逢李四因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等事发被追查,李四提出让张三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李四交张三20万元作路费,并请张三将自己倒卖许可证和走私的凭据一并带走隐藏好或者干脆悄悄销毁。张三走后,李四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王五带李一、李二二人(均系刑满释放人员)在途中将张三干掉。王五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李四放弃。李四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李一、李二二人,并随其找到张三,不必王五动手。王五默许,于是李四当着王五面写了信,并给王五10万元,打发王五上路。王五在途中将李四的信交给李一、李二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李四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李一、李二二人寻到张三,欲施毒手,经张三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张三。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李四处得“赏金”4万元。后张三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选项

答案1.张三触犯的罪名有行贿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包庇罪。就张三的行为而言,其为达到个人目的而向有关人员送礼达5万元,违规办理出国手续的行为,属于行贿性质,根据《刑法》第389条的的规定,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构成行贿罪;其在国外赌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赌博罪的犯罪构成主体必须是赌头或者赌棍,而且必须出于以营利为目的。再者,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而且张三既非军人,也非国家工作人员,赌博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所以张三赌博行为依法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依法可以不予追究。张三作为包工头,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违规建筑,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500余万元的行为,构成《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张三遇到涉嫌犯罪的李四后,将李四倒卖许可证和走私凭据带走隐藏或者销毁的行为,属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隐匿罪证、销毁罪证,构成《刑法》第310条规定的包庇罪。   2.李四的行为触犯的罪名有窝藏罪、故意杀人罪,其中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形态。就李四的行为而言,其遇到涉嫌犯罪的张三后,为张三提供隐藏的处所、提供隐藏逃匿的费用,构成《刑法》第310条规定的窝藏罪;其产生故意杀害张三的念头后后,命其表弟王五带李一、李二二人具体实施该杀人行为,但由于具体实施杀害张三的李一、李二二人自动放弃而未得逞,这是李四意志以外因素造成的,应当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   3.王五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属于未遂状态。因为其明知李四的杀人犯罪故意并负责为其传递信息,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未遂形态。王五明知李四的杀人故意与具体计划,虽然有些不太情愿参与,但还是负责为其传递了该犯罪信息,与李四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虽然自动退出,但并没有阻止另外两名共同犯罪行为人李一、李二去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结果没有出现是由于具体实施杀害张三的李一、李二二人自动放弃而未得逞,这是王五意志以外因素造成的,应属于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   4.李一、李二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其中故意杀人罪属于犯罪中止。接受李四的意图追杀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其正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在被害人哀求下自动放弃,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形态。而二人各从李四处得“赏金”4万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为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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