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经营保税货物时,下列哪组业务的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

admin2013-11-11  21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经营保税货物时,下列哪组业务的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

选项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贮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答案D

解析 根据2004年1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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