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3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按上年应纳税额季度平均数,每季预缴15元,次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请编写企业当年预缴及次年汇算清缴时的会计分录。

admin2013-02-14  35

问题 某企业2013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按上年应纳税额季度平均数,每季预缴15元,次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请编写企业当年预缴及次年汇算清缴时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贷:银行存款             15   年终汇算清缴,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300×25%-15×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若汇算清缴时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则多缴所得税=15×4—200×25%=10(万元),应编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多缴税款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   或者:将以上两笔分录合并   借:银行存款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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