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09-01-19  39

问题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董律师追偿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4

解析 《律师法》第54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即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首先应当由承办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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