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8月初销售B型小汽车25辆给某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2万元,不舍税售价共计300万元。合同约定,汽车销售公司应于8月30日结清贷款,当月实际收到240万元,其余款

admin2021-07-01  29

问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8月初销售B型小汽车25辆给某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2万元,不舍税售价共计300万元。合同约定,汽车销售公司应于8月30日结清贷款,当月实际收到240万元,其余款项下月才能收回。
    (2)销售C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舍税售价10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货款,汽车制造厂给予其原不含税售价3%的销售折扣。
    (3)从轮胎制造厂购买汽车轮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2.6万元,该批轮胎当月全部生产领用生产B型小汽车。
    (4)将新研制生产的D型小汽车5辆奖励给公司高管,D型小汽车尚无市场售价,每辆车成本价为10万元。
    (5)销售自己使用过多年的进口小汽车1辆(该汽车购入时间为2012年12月),该企业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取得销售收入33.28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6)为企业管理部门购进高级小轿车1辆,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进项税额5.2万元,该轿车当月投入管理部门使用。
    (7)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支付购进原材料的含税运输费用22万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8)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工具一批,取得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增值税额1.8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当月将一批6月份购进的用于生产小汽车的钢板用于企业的在建办公楼工程,该批库存钢板账面金额25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3.5万元),购进时货物和运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本企业会计直接计入“在建工程”账户为25万元。
    (10)2018年8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成本利润率为8%,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可以抵扣)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240+500×(1-3%)]×13%-[2.6+5.2+78+22÷(1+10%)×10%+1.8+2×3%-25×13%]+33.28÷(1+2%)×2%=94.25-86.41+0.65=8.49(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240+500×(1-3%)]×9%=65.2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业务(10)中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无须计算金额。

选项

答案业务(1)处理错误。纳税人采取赊销结算方式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该企业应按销售金额300万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2)处理错误。销售折扣属于企业的融资行为,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部分应作为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3)处理正确。购进轮胎取得专用发票,用于连续生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4)处理错误。将新研制的自产小汽车奖励给公司高管,增值税和消费税均应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5)处理错误。销售使用过的进口小汽车,应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征收增值税。 业务(6)处理正确。从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啦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业务(7)处理错误。支付的运费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业务(8)处理正确。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和运输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业务(9)处理错误。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应分两年抵扣,已抵扣过的进项税额的40%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原材料和运输费应分别计算进项税转出额,该企业计算的进项税转出金额不正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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