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斗讼》中的“六杀”除了谋杀、误杀、故杀、过失杀以外,还包括( )(2011年一综一第38题)

admin2019-06-28  27

问题 《唐律·斗讼》中的“六杀”除了谋杀、误杀、故杀、过失杀以外,还包括(    )(2011年一综一第38题)

选项 A、斗杀和戏杀
B、贼杀和戏杀
C、斗杀和情杀
D、奸杀和劫杀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唐代的六杀制度。六杀是出自《唐律》,特点是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唐代六杀包括“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杀,一般按杀人的罪数以及谋杀进行的不同阶段分别处罚,但奴婢谋杀主,子孙谋杀尊亲则处于死刑,体现了对传统礼教原则的维护。故杀,一般处斩刑。但如果犯罪未遂、情节轻微,有可能按故意伤人论罪。误杀则减杀人罪一等处罚。斗杀也同样减杀人罪一等出罚。戏杀则减斗罪二等处罚。过失杀,一般“以赎论”,即允许以铜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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