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21-08-02  26

问题 下列关于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有选择权,而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审判组织的组成形式则无权选择
B、仲裁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而民事诉讼则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
C、仲裁与民事诉讼中,合议庭评议案件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而民事诉讼中则实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与第4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是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的,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39条的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此外,根据《仲裁法》第40条的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可见,仲裁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可见,民事诉讼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冈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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