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2022-04-10  33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2008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08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08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2008年10月15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

答案A,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发生在10月1日,此时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10月15日通知甲,此时债权让与对甲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3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但甲的债权晚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不能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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