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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2011年一法专一第32题)
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2011年一法专一第32题)
admin
2019-05-29
28
问题
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2011年一法专一第32题)
选项
答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即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异物,使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或者失去应有使用性能。 (2)以假冒真,即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使用性能的产品。 (3)以次充好,即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以残次、废旧零配件拼装后冒充正品、新产品。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合格产品”指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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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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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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