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目前我国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

admin2013-10-26  32

问题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目前我国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台湾地区人口为(     )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相比,增长了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疆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人口约为(     )千万人。

选项 A、4.57
B、45.09
C、45.9
D、42.85

答案C

解析 由第二段可知,2000年我国大陆地区人口总数为:1339724852÷(1+5.84%)>133.9×107÷1.06≈126.3×107(人)=126.3(千万人)。由第六段可知,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城镇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因此2000年我国大陆地区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为49.68%-13.46%=36.22%。则2000年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人口数约为126.3×36.22%>126×0.36-125×+0.36=45.36(千万)。只有C项符合,故本题选C。注意题干中的单位是“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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