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卷二第28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8-06-27  23

问题 (2012年卷二第28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代为履行
D、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答案A,B,D

解析 A.B.《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选项A、B正确,不符合题意。
    C D.《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故选项C错误,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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