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交由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甲向乙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尽快交付货款。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合议庭发现此案事实

admin2010-06-20  20

问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交由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甲向乙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尽快交付货款。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合议庭发现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争议不大,于是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乙的亲属丙在旁听过程中大声喧哗,辱骂法官,审判长决定对丙处以两万元的罚款。一审判决乙交付货款,乙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中实体结果是正确的,于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丙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选项

答案丙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3款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因此,丙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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