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①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财产价值为2

admin2012-08-15  26

问题 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包括:①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财产价值为250万元;②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10年11月1目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11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③甲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乙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选项

答案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000万元的破产财产首先清偿银行贷款250万元、乙企业货款500万元。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5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40万元的共益债务。③职工债权,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④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清偿税款100万元。⑤普通破产债权,剩余860万元的破产财产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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